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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警方开出首张“反诈罚单”!提醒:银行卡手机卡不出租出借出售
发布时间:2023-02-13 09:47      来源:衡阳警事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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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撑。2月9日,针对皮某某非法提供银行账号给他人刷流水的违法行为,市公安局南岳分局开出首张“反诈罚单”。

近期,南岳分局持续加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力度,侦查实战中心办案民警在梳理电诈案件时,发现皮某某名下两张银行卡交易流水异常,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违法嫌疑人皮某某(男,47岁,云南省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名下两个银行账号提供给陌生人刷流水,共计19万余元,涉及全国多起电诈案件。

民警迅速将违法嫌疑人皮某某抓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开出南岳警方首张涉电诈行政处罚单。南岳分局侦查实战中心联合网安大队依法对非法提供银行账号的涉电诈违法嫌疑人皮某某处以罚款30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不出租、出借、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不要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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