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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开展新增耕地“春苗”行动
发布时间:2023-02-22 15:03      来源: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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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勤春来早,备耕正当时。眼下,正是春耕备耕好时节,为全面落实省田长办部署,衡阳市扎实开展新增耕地“春苗”行动,抢抓春耕时节,全面落实耕种。

衡阳市

●成立专班,聚焦中心工作细化业务导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调查科、用途管制科、督查办、耕保科、整治中心等相关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苗”行动领导小组;于2月2日印发2023年第一期《耕地保护工作提示》,对耕地恢复项目“回头看”、田长制APP激活、市县耕保专项规划编制、补充耕地项目完善等6个方面进行逐一安排部署。

专项督导,筛查项目典型现场交办。市田长办成立两个专项督导组下沉到12个县市区,实地抽查补充耕地、恢复耕地问题项目的工程质量及耕种情况,了解村民耕种意愿;筛查出个别典型未落实耕种的恢复耕地图斑,联合各城区相关部门,赴现场进行督导交办,形成各级各部门深化认识、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市县联动,做实新增耕地的土地变更调查。对工程质量达标、耕种到位的项目,组织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举证上报;对全市未落实耕种或耕种未达到变更调查要求的项目,暂按承诺举证开展国土变更,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后重新核实、举证;对工程质量、耕种情况需“补火”的项目,督促当地乡镇加快工程的提质扫尾、播种育苗。

●全程跟踪,做好项目后期管护和承诺兑现。全市统筹,恢复耕地工程参照新增耕地项目管理,工程竣工并完成第一年举证后,及时移交当地乡镇,由乡镇履行后期管护和耕种责任,定期维护工程质量。对以承诺举证完成土地变更调查的,市县定期督促,确保承诺事项按时兑现。 

按市政府部署,12个县市区都召开了由县(区)委常委、分管副县(区)长主持的“春苗”行动动员会,细化部署,抓紧落实。

█ 衡阳县

2月3日,衡阳县政府对湖南田长APP的注册、激活及巡田等耕地保护工作作了重点安排;2月9日,县田长办相关负责人在县农村房屋普查整改推进 会上强调耕地保护工作,“对整改不力的乡镇要按程序移送县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2月13日,该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再次重申,“对暂时未能落实耕种的新增耕地,各乡镇党委、政府书面承诺要出具、按期整改要兑现”;县田长办对各乡镇下达了需落实耕种的交办函;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分别与25个乡镇(片区)书记或镇长座谈,当面交办问题图斑,局分管领导下沉到联系的乡镇,逐图斑核查、督促耕种。

█ 珠晖区

2月16日,珠晖区召开新增耕地“春苗”行动部署会。全区将2022年耕地恢复项目落实耕种工作与月清三地两矿、卫片执法问题整改、增减挂钩项目整改、耕地进出平衡等工作同步推进。全区各单位进一步提升了政治站位;区政府办、区政府督察室、各相关部门均把耕地保护各项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督察督办、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发现工作堵点也及时提出了解决方案。

█ 耒阳市

2月13日,耒阳市相关领导组织召开新增耕地“春苗”行动部署会。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要强化组织和措施双保障,成立专班,明确分工,加强摸排和技术支撑,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守住耕地红线。同时,耒阳市相关部门对2022年耕地恢复工程查漏补缺,严把工程质量关:委派技术人员对需完善的工程蹲点指导施工,确保耕地肥力达标,提高农作物存活率;不定期随机抽查恢复耕地工程施工、落实耕种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 衡南县

2月15日,衡南县组织召开“春苗”行动、地质灾害汛前排查、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三项自然资源重点工作推进会。关于新增耕地“春苗”行动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到三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督导考核到位。

█ 衡山县

为推动“春苗”行动走深做实,衡山县推出创新举措:抽调业务精干组成4个常驻乡(镇)督导组,对全县12个乡镇新增耕地耕种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每周向县“春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督查情况和工作进度。驻乡镇督导组将省市新增耕地图斑数据下发至乡镇,对不清楚地块位置及时沟通,确保逐地块、逐图斑落实耕种。

█ 蒸湘区

       

1月18日,蒸湘区对“平埂增地”及新增耕地“春苗”行动专题部署。为推进“春苗”行动,各乡镇街道、部门负责人务必做到“一上三下”:意识提上去,加强宣传,提升耕地保护意识;任务领下去,相关部门和镇街加强对接;工作做下去,密切联系基层,做好群众工作;管理坚持下去,做好后期管护,狠抓日常管理。目前,蒸湘区正探索建立新增耕地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

   (耕保科 李燚平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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