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章先生冒雨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送来一面“为人民办实事 做群众贴心人”的锦旗, 为继承窗口工作人员高效便民的服务点赞。
据章先生介绍,其继父名下有一套房产需要办理继承手续,但是母亲和继父都是因病相继突然离世,没有留下遗嘱,爷爷奶奶去世多年,继父的亲生儿子也已去世,章先生自己也是独生子,按理来说继父的遗产应该由自己继承。到公证处咨询后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必须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否则只能由继父的兄弟姐妹继承。为此,章先生多次前往相关部门,要求开具证明,但是因年代久远、情况复杂均无功而返。
后来听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不用提交公证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市政务中心寻求帮助。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考虑到章先生从小与继父一起生活,参加工作后也与继父共同生活,自己尽到了赡养老人义务,与继父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因其继父的亲生儿子也已去世,可以认定章先生是继父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在章先生履行自我举证义务后仍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的,可以按告知承诺制办理。最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章先生提供了家庭生活照片、微信日常聊天记录等资料作为佐证材料,经现场走访调查核实、公告无异议,终于成功受理了章先生的继承业务申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到日常工作中,特别是在办理遗产继承业务时,时刻将依法登记与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放在首要位置,既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格审查,又不拘泥于形式,实事求是解决老百姓实际困难。下一步,该中心将继续深化继承登记业务改革,探索遗产继承实行遗产管理人制度,让办事群众在改革中获得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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