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联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纠纷时间长达三年的二审买卖合同纠纷案。这是湖南省首例通过“总对总”平台调解成功的价格争议纠纷诉中调解案。
2020年5月,被告王某承揽定做家住常宁市某村的原告刘某的新房门窗,双方口头约定了工程总价格。在定制安装过程中,王某陆续提高了标准并增加了部分项目内容,最终在结算时价格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工程款未能结清。王某遂拆走了部分已经安装的房屋门页和窗页,后在当地派出所民警及村两委协调下,双方仍未就门窗价款协商一致,刘某遂起诉至常宁市人民法院。一审调解失败判决后,刘某不服,向衡阳市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衡阳市中院通过“总对总”价格争议纠纷诉调机制,联系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协同进行诉中调解。经研究,明确了双方争议焦点是工程款价格分歧,确定调解思路为专业认定的市场价格作为调解基础方式。
7月6日,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来到刘某家中,对现场进行勘察,仔细测量了定做门窗铝合金、防盗网、纱窗尺寸以及查验品牌型号,结合行业市场调查情况给予了专业的市场价格意见。随后,市中院法官和中心工作人员展开现场调解。经过近4个小时“定价格、算市值、摆事实、讲道理”沟通调解,双方认可了市场价格意见,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支付剩余定做费3000元,王某在农历六月初一前将拆除的门窗安装还原至拆卸前的状态。至此,这起历时三年的二审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的成功调解,体现了价格认定在价格争议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试点工作,发改、法院、司法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已累计在线受理调解诉前案件1392件,成功调解1327件,调解成功率达95.3%,市域价格争议多元一体解纷格局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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