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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助力增殖放流,24.5万余尾鱼苗流入湘江
发布时间:2023-09-25 09:04      来源:掌上衡阳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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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国家渔业资源,促进生态环境修复,9月19日,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常宁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公益诉讼助力增殖放流活动,将刘某某等5人缴纳的97504元生态损害赔偿费用于购买的24.5万余尾“四大家鱼”鱼苗,在常宁市柏坊镇柏坊码头投放湘江,以实际行动守护湘江生态环境。

2022年6月份以来,刘某某等5人违反长江十年禁渔的规定,使用渔网捕捞等非法方式在湘江流域非法捕捞,后被公安机关和农业执法大队查获。常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接到线索后,及时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向常宁市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刘某某等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常宁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康兵表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是对水生态环境的破坏,要承担生态修复的责任,且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组织多部门以及当事人增殖放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我在湘江流域非法捕鱼是不对的,希望大家不要非法捕捞,共同保护湘江水域资源。”当事人刘某某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将积极向身边亲朋好友宣传长江十年禁渔的政策规定,倡导大家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今年以来,常宁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重点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4起,收缴电鱼设备5套、渔网73张,监督当事人实施生态补偿鱼苗30万尾,有效促进湘江流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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