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会议,就推行不动产登记“市县通办”进行工作部署。
不动产登记“市县通办”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增强办事群众的体验感和幸福感,根据自然资源部、省厅关于“跨域通办”的相关文件精神而推行的又一项便民举措。推行衡阳市域内不动产登记业务全覆盖通办,旨在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实现“无纸化、零跑腿、零成本”这一申请、登记总体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市登记服务水平。
4月26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操作规范》与我市实际,制定了《衡阳市不动产登记“市县通办”工作方案》,明确了分两期循序渐进实现我市不动产登记“市县通办”目标。第一期从今年6月份起,以“权限互享”为主,“互联网+”为辅,按照“异进属登、力出一孔”的方式,将产权变更、注销、智慧抵押等简单事项进行部分通办,基本满足少数群众急难愁盼的业务需求,其具体业务类型包括信息查询、变更(补、换证)登记、产权(抵押)注销登记、“智慧抵押”登记业务等。第二期从今年12月份起,以“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为最终通办模式,按照“通进通登、线上协同”的方式,改造系统、优化数据,逐步将所有登记业务进行全市域通办,全面满足县市(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异地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的需求。其具体业务类型包括转移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等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其他登记业务。
《衡阳市不动产登记“市县通办”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通办”的标准,即统一操作规范、统一业务平台;明确了“通办”的方式与措施,即第一期业务实行“异地受理、属地办结”的方式办理,信息查询推行“异地受理、异地办结”的方式办理。第二期业务实行“异地受理、异地办结”方式办理;以及在数据互通、结果互享、互信互认的前提下,明确了异地受理、属地办理的责任追溯机制,确保“通办”受理(收件)方、登簿(审核)方权责清晰、高效协同。
当天的会议针对《衡阳市不动产登记“市县通办”工作方案》做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部署了“通办”正式开展之前的培训、宣传等相关具体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