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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上事了!女子微信群内辱骂他人,拘留7日罚款300元!
发布时间:2024-06-06 09:50      来源:衡阳警事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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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衡山县公安局长江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在微信群内侮辱他人的行政案件,全力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当日13时许,长江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廖某报警称:詹某在一微信群内发布了诽谤辱骂自己的不实言论。

经查,5月29日凌晨2时许,违法行为人詹某因对廖某有误解,酒后在一社区居民群内发布了辱骂廖某的信息共五条,对当事人廖某造成了负面影响。该微信群内共有499人,詹某的行为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和个人尊严,给受害人带来精神伤害,造成较坏社会影响。

民警当即将詹某传唤到案。经询问,詹某如实陈述了其侮辱他人的违法事实。

衡山县公安局依法对詹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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