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珠晖分局刑侦大队充分发挥大数据实战中心效能,合成作战,成功破获一起电诈案件,抓获2名涉电诈犯罪嫌疑人。
5月22日,珠晖分局接到龙女士报警:其被犯罪分子冒充客服人员通过手机屏幕共享的方式骗取6万元。
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对接分局大数据实战中心,中心民警通过线索梳理、信息研判,发现许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确定嫌疑人许某的落脚点后,抓捕小组奔赴天津。7月7日上午,在天津警方协助下,嫌疑人许某落网。通过审讯及资金流向研判,嫌疑人王某进入警方视线。7月8日,在天津警方协助下,办案民警将王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许某、王某对其接收涉诈资金并取现,为电诈集团洗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知多点——
警惕“共享屏幕”变“共享钱包”
最近一种新型的电信网络诈骗受到关注——“共享屏幕”诈骗。所谓“共享屏幕”,简单来说就是不同电脑或移动设备,比如手机之间共用一个屏幕。
当两部手机之间开启“共享屏幕”功能时,操作其中一部手机,另一部手机会呈现出一模一样的屏幕效果。
常见的“共享屏幕”诈骗套路分为三步:首先是“伪装身份”,诈骗分子通常会冒充公检法或者各种平台的客服,利用事先获取的个人信息编造理由,对事主实施精准诈骗;其次,“引导下载涉诈软件”,在取得事主信任后,诈骗分子会引导事主下载具有“共享屏幕”功能的会议软件;最后,“实施诈骗”,诈骗分子会以指导操作等各种理由要求事主开启“共享屏幕”功能,进而获取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警方提示,切记不要和陌生人开启“共享屏幕”功能;因工作需要开启时,切勿操作支付类、银行类App,切勿进行输入密码、解锁、个人信息验证等安全操作,同时,还要及时退出“共享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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