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市国资委召开市属监管企业外部董事座谈会,系统总结2024年度外部董事履职成效,深入分析2025年上半年市属监管企业经营状况,进一步推动董事会规范高效运行,助力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罗理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4年度市属监管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评估评价结果,并对评为优秀的董事会和外部董事予以表彰。各市属监管企业外部董事召集人报告了任职企业的经营综合分析情况,并就企业战略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其他外部董事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外部董事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力量,是出资人意志的重要体现者,也是提升企业价值的专业智囊,肩负着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推动企业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责任,必须准确把握市委、市政府及市国资委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国资监管政策要求,在董事会决策中切实体现出资人意图,坚决维护出资人权益,确保企业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会议强调,外部董事履职的核心在于"独立、专业、尽责"。一要深化调查研究,做任职企业的"明白人"。主动深入一线,全面掌握任职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主要风险、发展瓶颈等情况,深入研究行业趋势与市场竞争格局,不断提升宏观视野与专业判断能力,为科学决策奠定坚实基础。二要坚持独立判断,做科学决策的"把关人"。在重大投资、风险防控、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上,要基于专业能力独立行使表决权,审慎评估议案;对不合规、存在重大风险的决策要敢于提出异议,切实发挥出资人监督制衡作用。三要加强沟通协作,做治理协同的"促进者"。积极主动与企业内部董事、党委成员、经理层等沟通协作,凝聚共识、增强合力;发挥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平台及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参与议案研究,推动出资人意图与企业实际有效对接。四要精准把握重点,做制度落实的"执行者"。严格执行董事会和外部董事工作报告制度,对企业经营成果、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做到数据详实、分析透彻、判断精准;对重大投融资决策、风险事件等应及时报告,切实发挥预警功能。
各市属监管企业分管领导、董秘、驻衡及受表彰的外部董事,市国资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外部董事日常管理机构人才集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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