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动态信息  > 衡阳动态 
7月起,衡阳出台阶段性公积金新政 最高可贷120万 提取、贷款范围全面放宽
发布时间:2026-07-08 09:06      来源:掌上衡阳     浏览量:
字体:

■全媒体记者雷多乐 通讯员舒雅琪 实习生李羿桦

记者日前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通知,新政自7月起正式实施,围绕贷款额度、提取使用、人才扶持、租房消费、灵活就业缴存等多方面推出16项惠民举措,全方位减轻群众购房、住房、生活压力。 

贷款额度大幅提升

多类群体享受叠加上浮红利

本次新政大幅上调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90万元提升至120万元,并实行差异化上浮政策,精准利好多子女家庭。其中,初婚初育、二孩家庭贷款额度可上浮30%,三孩家庭上浮50%;市民购买衡阳“好房子”建设项目住房,可在原有上浮基础上再享10%额外上浮,有效减轻多子女家庭购房压力。

针对在衡人才群体,新政推出专属贷款优惠政策。高层次人才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放宽至当前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留衡在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青年人才可放宽至2倍。该类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无需受限缴存时间,贷款额度也不与个人账户余额挂钩,以优厚住房政策吸引、留住青年人才。

同时,贷款测算规则与年限限制同步优化,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新政明确贷款额度按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5倍测算,测算额度不足40万元的统一按40万元保底执行;贷款年龄上限延伸至借款人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有效拉长还款周期,减轻月度还款压力。

贷款、提取范围持续拓宽 

新政持续拓宽公积金贷款使用场景,打破地域与房源类型限制。一方面支持缴存职工五年内新购本市住房装修贷款;另一方面支持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房,保障刚需群体安居需求;再就是支持缴存职工省内异地购房贷款,职工可抵押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名下衡阳房产作抵押,在省内其他市州购置自住住房,极大提升公积金使用灵活性。

公积金提取范围实现全方位扩容,覆盖住房消费与家庭纾困多元场景。除购房相关的契税、维修资金、不动产登记费可提取外,还支持自住住房物业费、五年内新购本市住房装修提取。同时开通大病互助提取通道,缴存职工家庭及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或进行重大手术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依规提取公积金缓解经济压力。 

直系亲属住房需求可共享公积金

新政新增公积金跨代共享使用功能,惠及直系亲属住房需求。缴存职工为父母、成年子女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使用(包含提取和贷款)公积金,同时可通过按月对冲、年度提前部分还本、提前结清等多种方式,提取公积金偿还父母、子女名下的衡阳公积金贷款,实现家庭公积金资源统筹利用。

租房、还贷提取政策同步优化升级,切实降低居住成本。新政分级上调租房提取额度,普通家庭每月1200元、二孩家庭每月1400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每月1600元。还贷提取可按月办理,且一次性提取最长24个月的贷款本息;同时全面取消商转公业务限制,不再要求原商业贷款固定还款时长和期数,大幅简化办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贷款门槛降低

扩大公积金覆盖范围

为优化改善型购房需求支持政策,新政调整省内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住房套数以购房房产所在县(市、区)为单一认定单位,且核算时可核减一套自有住房,放宽改善型购房认定条件。符合条件的首次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直接享受首套房优惠贷款利率,有效降低改善型购房者的融资成本。

本次新政大幅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与贷款门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主开设公积金账户缴存。同时贷款申请条件向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倾斜,只要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或一次性补足6个月缴存金额后,即可依规申请公积金贷款,让新就业群体享受公积金惠民政策。

本次阶段性公积金新政聚焦刚需、改善、初婚初育、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灵活就业群体等重点对象,通过提额度、扩范围、降门槛、优流程、增提取等一揽子举措,充分释放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群众住房消费负担,助力衡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