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近日,一些旅游景区在恢复开放期间出现大量游客聚集拥挤现象,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各地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疫情防控。为严格规范解禁后旅游景区管理,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防控为先,实行限量开放。各地在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坚持分区分级原则,严格落实《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做到限量、有序开放,严防无序开放。
二、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旅游景区要建立完善预约制度,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景区官网、电话预约等多种渠道,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
三、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旅游景区要配备必要人员设备,加强清洁消毒,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结合实际,配套使用“健康码”核验等手段。要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避免拥堵,确保防控到位。
四、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各地要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和森林防火知识、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地要对旅游景区开放负主体责任,建立督导机制,必要时向重点旅游景区派出督导组,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开放和旅游安全检查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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