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惩戒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第一批)
为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别是中缅边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县开展缅北劝返工作要求,现拟对唐家阳等28名衡阳县籍滞留缅北人员作出惩戒决定,以上被惩戒人员将被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冻结、注销户籍,以上人员全部依法冻结其户口,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一律依法注销户口。
二、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三、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政治审查时,一律不予通过。
四、对滞留缅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返衡,一律取消其本人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应积极主动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公安机关将采取进一步惩戒和强制措施。
衡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衡阳县公安局
2021年 8月19日
附:28名衡阳县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信息
姓名:唐家阳
身份证号:430421******1458
户籍地:岣嵝乡高峰村上力山组
姓名:钟坤
身份证号:430421******1450
户籍地:岣嵝乡凤山村玉皇殿组2号
姓名:陈华
身份证号:430421******1451
户籍地:岣嵝乡凤山村陈竹元组1号
姓名:肖双全
身份证号:430421******6034
户籍地:洪市镇杨池村前江组15-11号
姓名:肖兵兵
身份证号:430421******6034
户籍地:洪市镇咸欣村木子组6-18号
姓名:陈继建
身份证号:430421******6774
户籍地:洪市镇太平村斗江组625号
姓名:邹定伟
身份证号:430421******6797
户籍地:洪市镇市田村石咀组
姓名:王令
身份证号:430421******1450
户籍地:洪市镇高炉村樟树组7-08号
姓名:阳正初
身份证号:430421******6775
户籍地:洪市镇明翰村石湾组1号
姓名:雷小芳
身份证号:430421******932X
户籍地:溪江乡朝日村秧田组3号
姓名:欧阳微辉
身份证号:430421******7138
户籍地:溪江乡九峰山村石洞口组1号
姓名:陆建军
身份证号:430421******0531
户籍地:渣江镇群星村阳家祠组7号
姓名:凌生培
身份证号:430421******70532
户籍地:渣江镇群星村前进组24号
姓名:凌瑜
身份证号:430421******8221
户籍地:渣江镇长岭村老君塘组10-31号
姓名:凌九九
身份证号:430421******8710
户籍地:三湖镇塘坳村湾塘组25号
姓名:王创
身份证号:430421******8073
户籍地:三湖镇檀山村檀山组
姓名:肖远亮
身份证号:430421******3276
户籍地:岘山镇金杨村檀关组2号
姓名:王小艳
身份证号:430421******4827
户籍地:岘山镇斑竹村樟木冲组1号
姓名:周勇
身份证号:430421******2979
户籍地:岘山镇星光村大志组1号
姓名:刘明
身份证号:430421******5336
户籍地:金兰镇联龙村耕辛组8号
姓名:刘伟鹏
身份证号:430421******5331
户籍地:金兰镇联龙村耕辛组8号
姓名:汪健
身份证号:430421******5658
户籍地:金兰镇芙蓉村婆雅组8号
姓名:汤显军
身份证号:430421******6913
户籍地:金溪镇杨柳村江湾组16-08号
姓名:张洋
身份证号:430421******9298
户籍地:集兵镇通天村神皇塘组2号
姓名:伍小龙
身份证号:430421******1315
户籍地:集兵镇集兵村杨柳塘组
姓名:宋顺媛
身份证号:430421******2363
户籍地:集兵镇白马村伍大屋组1号
姓名:王帅
身份证号:430421******6413
户籍地:曲兰镇大塘村杨思组
姓名:王自成
身份证号:430421******6418
户籍地:曲兰镇清水村老屋组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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