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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下发野猪“通缉令”
发布时间:2021-12-01 09:26      来源:三湘都市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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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上热搜”的频率有点高

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野猪毁物伤人事件

该如何防控野猪危害?

记者11月29日在湘潭举办的湖南省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培训班上了解到,我省已制定《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方案》,拟采取先期局部试点、后续全面跟进的方式,开展野猪资源和危害情况摸底调查、种群调控、主动预防、监测预警、致害补偿等工作,将野猪控制在可防可控的水平。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不断增长、活动范围日益扩大,许多野生动物资源状况持续向好。与此同时,以野猪为代表的野生动物致害问题逐步凸显,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野猪在湖南分布范围广,由于其繁殖能力极强,数量增加也快。据调查,去年全省野猪数量约有12万只,局部区域种群密度甚至超过每平方公里2头。原有活动范围内的食物资源已经不能满足其需求,导致食用周边农作物,去年全省相关经济损失近亿元。为防控野猪危害问题,国家林草局今年先后在14个省区开展野猪致害的综合试点防控工作,湖南是其中之一。

根据方案,我省在危害严重的野猪主要分布区,拟选三种类型县市区作为试点区:

一是种群密度超过2只/平方公里,有狩猎队伍和猎捕基础,采取以狩猎为主的种群调控和防控措施,以湘乡市、石门县、溆浦县为试点。

二是以致害补偿为主,处于生态保护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旅游区,有商业致害保险保护赔偿试点的工作基础,以永定区为试点单位;

三是对近几年发现有食肉动物活动踪迹,有建立食肉动物种群生态基础的,以自然调控为主。

为鼓励试点县市工作的积极性,今年省林业局对试点县中央转移项目给予了倾斜,并筹措一笔资金专门用于狩猎队伍劳务补贴。同时,还鼓励试点县市根据事权与财权匹配和属地原则落实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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