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2021年度考核结果通报
各县(市)区、市直机关各单位、国省驻衡企事业单位:
根据《衡阳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衡创〔2021〕5号)文件精神,市创建办对各县市区、两区一园、纳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了两次半年考核,现将年度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衡阳七县(市)
四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南岳区、松木经济开发区、白沙洲工业园区
纳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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