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确保桥梁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我市当日发布了《衡阳市跨越等级航道桥梁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的通告》。
据悉,为规范衡阳市跨越等级航道桥梁桥区水域通航秩序,保障桥梁和过往船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衡阳市跨越等级航道桥梁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对衡阳市跨越等级航道桥梁桥区水域范围作了划定,对船舶在桥区水域内禁止行为、通过桥区水域应当遵守的规定和不得通过桥区水域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通告明确规定,船舶在桥区水域内禁止追越、并排航行、掉头、横驶、穿越禁航桥孔、航行试验、编解队、过驳、采砂作业等影响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的行为。船舶进入桥区水域前,应当备车,确保处于良好状态;通过通航桥孔,加强瞭望,保留足够的高度,并与桥墩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遵守桥区水域的限速规定,保持安全航速航行,发现桥区水域助航标志等有异常情况,不能确保安全通过时,不得强行通过,并应当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同时向当地负有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航道主管部门报告。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任何人不得在划定的桥梁桥区水域范围从事捕捞、水产养殖、水生作物种植,新设渡口、新建港口码头设施和其他有碍桥梁或通航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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