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最高10万元!遇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可举报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保社保基金行为,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广大群众可以通过3种渠道举报: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本级举报电话、网站、邮件、电子邮箱、APP等,当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以及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上一级医疗保障部门或者国家医疗保障局。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
关注!湖南省中小学这些费用有变!
5月10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一则公告,对《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增加课后服务费和研学旅行费2项规范收费内容,要求作业本费内容简化,同时明确学生餐费要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校服等。
湖南高校毕业生注意了!投身基层、参军入伍可获补偿
5月9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了致全省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介绍与高校毕业生相关的国家资助政策。信中,中心鼓励学生去湖南脱贫县等基层,或者入伍深造,并介绍了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
如果到湖南省51个脱贫县和冷水江市的乡镇及以下的基层单位就业,在这些地区基层单位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可以获得学费补偿,其中,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年3500元,连续补偿三年。
如果有志投笔从戎,那么入伍后大学期间的学费,将由国家给予补偿;如果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其中用于学费的部分,将由国家代为偿还。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时间按基本修业年限计算,最高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正式开通!湖南这类车辆通行证可以网上办理了
近日,记者从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湖南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办公室决定,自2022年5月13日零时起,正式启动按全国统一标准制式制发的《湖南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
湖南疾控最新提醒!这些地区入湘人员请报告
·5月13日,湖南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提醒,即日起自上海全域、北京朝阳区、房山区、通州区、四川广安、江西宜春、广东湛江等地入湘人员请主动报告,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所有入湘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入境人员(含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须在第一入境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少14天,集中隔离未满21天的入境返湘人员,需在返湘后集中隔离至满21天。
这些市州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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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五种自建房不能登记为经营场所 家用电梯一律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5月12日上午,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会,全面部署全市经营性自建房的经营情况排查整治工作,明确对于已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的自建房分情况进行处理,5类自建房今后不得作为市场主体住所进行登记,此外家用电梯一律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长沙市场监管系统此次将在学校周边多业态经营的学生经常性聚集点;底层连通改造为餐饮、超市等大空间经营场所的居民安置房;改变房屋结构的隔断房、群租房;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等区域进行重点排查,根据部署,市场监管系统要在8月15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改。
长沙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
“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长沙在盘活存量房方面有动作。5月11日,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业主可以通过与试点企业签订《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的方式,由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时间不低于10年。
长沙:5月15日起,路边泊位免费停车延长至次日8点
今天,长沙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正式生效,为市民停车再次送上暖心礼包。
根据通知内容,除夜经济路段除外,长沙将延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夜间免费时长,免费时间由晚上20:00至次日早上7:00,延长至晚上20:00至次日早8:00。换言之,长沙道路临时停车泊每天12个小时免费。
湘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5月13日,记者从湘潭市人社局获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湘潭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从4月1日起执行。
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元/小时;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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