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衡阳市松木工业园区存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现已整改完成。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披露问题
湖南省产业园区普遍存在规划环评执行不严、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全省144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不完善,应开展跟踪评价的52家产业园区中,有8家未完成跟踪评价,占比15.4%。2019年以来,全省十余家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挂牌督办。衡阳市松木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粗放,异味扰民问题突出,此次督察进驻期间,共接到群众重复投诉60余次,园区污水处理厂存在铊超标排放现象。
二、整改目标
针对松木经开区环境管理粗放、居民异味投诉多的问题,以"企业大幅度减排"为总目标,通过全面排查,进行"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科学治理",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以园区内26家涉气企业超低排放整治为重点,继续实施异味污染物深度减排改造,降低异味污染物排放量。以防控风险、改善园区排水质量为核心,通过源头管控、综合治理,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铊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完成情况
松木经开区管委会、石鼓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对照整改销号标准,对松木经开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系统排查、全面整改并建立台账资料。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已于2020年出具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0〕19号);
加强源头管控。2021年4月至今未新增引进重点涉气类的化工项目;
开展精准溯源。对辖区内异味污染源进行了摸排,建立管控清单。对摸排的26家涉气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开展深度减排改造,实行积分制管理、开停炉审批制、制定园区管控标准、对企业及周边区域开展日巡夜查等管控措施,实现了主要大气污染物和异味因子大幅减排,周边石鼓区居民异味投诉明显减少;
深入推进涉铊企业"一企一策"污染综合整治,实施了园区排水管网修复更新、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和重点涉铊企业"一企一管"的建设,对重点涉铊企业进行"一池四监控"管理,严格管控涉铊企业的原料运输、车辆清洗等环节。2021年5月以来,松木污水处理厂总排口自行监测、执法监测以及松木经开区下游1公里湘江控制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铊浓度均稳定达标;
严抓环境监管执法。成立了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园区大队,持续严抓企业的环境监管执法,坚决打击违法行为,2021年5月至今对11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共罚款119万元;
开展了健康科普宣传和巡查。在居民小区安装4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小微站,对群众关心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实行24小时动态监测。松木经开区多次邀请石鼓区居民代表到园区企业进行体验感受、参加整改验收,多次开展联合巡查;石鼓区多次召开居民座谈会、交流会,对周边小区居民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工作。
四、整改效果
松木工业园完成整改后,我市组织召开了市直督导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评估认为整改工作效果明显,各项整改目标任务完成,实现了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企业污染物大幅度减排,污水处理厂铊稳定达标的整改目标。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734-2892825。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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