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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衡南县兴隆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10 22:57      来源:核与辐射管理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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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湖南衡阳衡南县兴隆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289289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衡阳衡南县兴隆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衡阳市衡南县

建设单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阳供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境内。本期建设内容包括:本期扩建容量为50MVA主变1台,扩建主变三侧间隔。拆除原有事故油池,新增事故油池一座,有效容积30m3。

项目总投资为47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6.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8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

优化设计,在满足经济和技术的条件下选用对电磁环境影响较小的设备,使本工程变电站附近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控制限值要求。

2、 噪声: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 进行设备安装及土建施工时,应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教育,减少施工噪音。

3、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处置体系处理。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站内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文明施工,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4、生态环境:扩建均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占用土地。利用站内空地作为施工临时占地,不在站外设置临时施工用地;本期工程主要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会对站外区域植被造成破坏;本工程不在站外设置临时施工用地,扩建工程仅在站内进行,对变电站厂界外围水土影响较小。

5、固废:对变电站施工过程产生的基槽余土,不得随意外弃。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 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事故油池拆除产生的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拆除产生的少量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运营期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带至附近垃圾桶内。产生的废铅蓄电池由当地电公司统一收集立即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产生后排入站内事故油池中贮存,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转移时,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

6、扬尘: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车辆运输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 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变电站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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