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衡阳市文明校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明办,高新区教育文化服务中心、创建办,市直各学校: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衡阳市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知》(衡文明委〔2022〕5号)精神,现就2022年衡阳市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凡在全市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中走在前列,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均可参评。
评选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衡阳市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文明办〔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各申报单位考评严格执行2022年版测评细则,测评细则由市文明办修订后印发。对有举报的参评单位,在问题未查清核实之前,应缓评。
评选程序
衡阳市文明校园的评选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广泛宣传发动;②学校自愿申报;③县市区文明办、市教育局进行初步考察考核,并经县市区文明委或市教育局党组审核同意盖章后,上报市文明办;④市文明办负责考察考核;⑤相关单位和部门(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禁毒办)会审;⑥市文明委审议;⑦公示;⑧市文明委表彰。
评选办法
衡阳市文明校园的评选,设立"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向各县市区文明办提出申请,各县市区文明办会同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初步考察,报经各县市区文明委审核同意后,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申报推荐;市直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宣法科申报,市教育局收集整理申报名单后再向市文明办推荐。凡未经各县市区文明委审核同意签章的,市文明办不将其纳入本届文明校园评选范畴。各县市区要自行开展县市区级文明校园评选工作,并在县市区级文明校园中申报市级文明校园。各级文明校园申报成功后,原则上需间隔一年才能申报更高级别的文明校园,任何学校不得越级、跳级申报。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可保持6年,6年届期中的文明校园,可申报参评上一级别的文明校园;届满的当年可申报参评同等级的文明校园;届满过期的,原则上从一星级文明校园创起。
五、评选名额
80所
六、评选步骤
(一)申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明办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学校自愿申报。
(二)推荐
按照评选办法,原则上各县(市)推荐8所学校,各区推荐5所学校,南岳区、高新区各推荐2所学校参评;
(三)考核
由市文明办组织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对申报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并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随机走访群众、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同时,市文明办将组织对届内的市三星级文明校园进行全面复查,对复查通过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复查黄牌警告的单位予以整改,对复查不合格的单位予以摘牌。
2.申报推荐的文明校园经认真考察考核后,由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禁毒办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会审后,提交市文明委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市内媒体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市文明委进行表彰。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来的文明校园,由市文明委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相关奖励纳入全市年度考核奖范畴,具体实施方案待市委研究决定。
六、资料报送
1.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
单独装订,勿自行改变格式,按照要求盖好公章,申报学校在表头"学校名称"盖学校章,"推荐单位意见"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明办填写意见并盖章,县市区文明委填写意见并盖章。市直学校直接在"学校名称"盖学校章;
2.学校创建文明校园工作方案;
3.创建文明校园专题事迹材料。
请申报学校于2022年8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到市教育局504室(各一式8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各县市区另须报汇总表(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的,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甘晋源电话:8811382
邮箱:445790633@qq.com
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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