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 公示公告 
事关森林防火,衡阳多地发布封山令!
发布时间:2022-10-27 08:36      来源:掌上衡阳综合     浏览量:
字体:

当前天气持续高温干旱,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我市森林防火风险持续红色预警(极度危险)。为杜绝森林火灾,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衡阳市多地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0 1 衡南县

一、封山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3日。 

二、封山区域:衡南县境内所有山林

三、封山规定:

(一)除封山区域原住村民和相关工作人员正常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停止入林炼山除杂、上山采伐作业和货场竹木收购等一切容易发生火情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在封山期间,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巡护,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加强对封山区域范围内的人员管理:一是封山区域进山路口安排专人守卡,禁止游客或未经批准的无关人员上山,二是严禁原住村民违规生活用火和生产用火,严禁相关庙宇组织法会、斋戒、佛庆等活动;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和物资储备,护林员加大巡护频次,扑火队伍保持临战状态。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的,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政府禁火令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及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应当立即拨打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局防火值班电话报警。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8551700

县林业局防火值班电话:8553119

衡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3日

02 衡山县

一、封山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

二、封山区域:衡山县境内所有山林

三、封山规定:

(一)除封山区域原住村民和相关工作人员正常活动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停止入林炼山除杂、上山采伐作业和货场竹木收购等一切容易发生火情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在封山期间,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巡护,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加强对封山区域范围内的人员管理:一是封山区域进山路口安排专人守卡,禁止游客或未经批准的无关人员上山;二是严禁原住村民违规生活用火和生产用火,丧葬一切从简,严禁焚烧冥币香烛、燃放烟花鞭炮等丧葬用品,严禁相关庙宇组织法会、斋戒、佛庆等活动;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和物资储备,护林员加大巡护频次,扑火队保持临战状态。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衡山县人民政府禁火令》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及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应当立即拨打12119、119或110报警电话。

衡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

03 耒阳市

一、封山时间:自2022年10月25日起。(结束时间视火险等级情况再行发布)

二、封山区域:耒阳市境内所有山林

三、封山规定

(一)除封山区域原居住群众和实行备案放行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停止入林炼山除杂、上山采伐、采松脂油等一切容易引发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义务。

(四)在封山期间,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巡护,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加强对封山区域范围内的人员管理。在封山区域科学设置森林防火卡口,并安排专人值守劝导,禁止游客或未经批准的无关人员上山;严禁原居住群众违规生活用火和生产用火,严禁相关庙宇组织法会、斋戒、佛庆等活动;加强应急值守和物资储备,护林员加密巡查巡护频次,扑火队伍保持临战状态。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耒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22年第2号)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六)对于违反规定引起火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快从重予以打击。构成失火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及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林业局。(市森防指值班电话:0734-4335024;林业局值班电话:0734-4338119)

耒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0 4 南岳区

一、封山时间:自2022年10月24日起。(结束时间视火险等级情况再行发布)

二、封山区域:南岳区境内所有山林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工作人员,实行备案放行的封山区域内在建项目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南岳区在自然保护区等区域设立康家垅、西岭、广济寺、莲塘4个卡口,纳入市级森林防火卡口管理。森林防火卡口车辆(含摩托车、自行车)及人员由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进行登记备案,步行进入森林防火卡口的人员由景区门票管理中心负责登记备案。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可参照在辖区内科学合理设置区级森林防火卡口,开展森林防火封山管理。

(四)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遵守相关防火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报告义务并接受森林防火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封山区域内任何经营户或个人不得售卖打火机等火源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森林防火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将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六)封山期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巡护,加强森林防火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反面典型案例宣传,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构筑森林防火“全民防线”。

(七)森林防火封山期内,实行有奖举报。凡对在林区及距林地边缘三十米范围内的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进行报告,经查证属实后,第一时间给予报告人500元/次的奖励。

(八)对于违反规定引起火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快从重严厉打击。构成失火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拨打“12119”报警;发现一切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应当立即报告区林业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电话:0734-5696989;区应急管理局:0734-5666678)。

南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

05 蒸湘区

一、封山时间

2022年10月26日零时起雨母山镇全域山林进入封山期。结束时间视火险等级情况再另行发布。

二、封山区域

雨母山镇区域内所有山林为封山区域,雨母山镇区域内所有山林及林地边缘地带为森林防火区,雨母山镇全域为禁止露天焚烧区。

三、封山规定

1.封山期内,除雨母山镇当地村组常住村民、领取居住证人员、驻地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备案放行的封山区域内在建项目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雨母山镇人民政府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2.封山区、森林防火区、禁止露天焚烧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严禁在林区、林地、田间、草地烧荒、烧秸秆、烧垃圾、烧香、烧纸钱、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等用火行为。

3.在雨母山镇幸福村罗大屋组入口广场、幸福村王家组、雨母村雨母山庄下坡三岔路口、新竹村新塘组、临江村红旗组安置房、七里山村郑家组(挖钱井地段)、七里山村两路塘组(往洲市方向)设立7个森林防火封山检查点。所有进入封山区和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接受防火安全检查。

4.经允许进入封山区和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应当主动扫描“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遵守相关防火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义务并接受雨母山镇森林防火检查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5.实行有奖举报。举报非法用火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200元/次的奖励。

6.对于违反规定引起火灾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快从重严厉打击。构成失火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7.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一切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行为及森林火灾,应立即拨打雨母山镇政府值班电话0734-8635688或雨母山派出所值班电话0734-8631110举报。

蒸湘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相关链接:即日起至10月31日,全市14个国有林场、10个森林公园及部分重点自然保护地实行封闭管理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