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城市公交行业管理,提升安全文明驾驶意识,预防和减少公交安全事故的发生,树立良好的行业社会形象,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公交行业安全文明示范创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全市城市公交行业法规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显著增强,公交车驾驶人不文明驾驶及违规运营行为大幅减少,公交事故率明显降低,公交基础设施、安全设施和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公交管理和科技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公交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全市安全文明公交良好风尚加速形成。
三、整治重点
(一)公交安全和服务设施不完善,公交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
责令公交企业完善公交安全和服务设施,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二)公交车辆车况不佳,存在明显安全隐患。
责令公交企业做好运行公交车辆的技术状况检查,消除车辆行车安全隐患。
(三)公交驾驶人驾驶行为不规范,有越站、甩客,不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行驶,不按规定依次进站停靠、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要求公交企业加强驾驶人的培训,规范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做到依次规范进出站点,不乱停乱放,不越站、不甩客,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四)公交车违法违规行为多发、企业安全风险突出。
要求公交企业对多发、安全风险突出的运营分公司通过教育培训,加强督查力度,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杜绝公交车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乘客上下公交车未做到有序排队,文明乘车。
要求公交企业开展文明乘车宣传活动,提高乘客文明意识,督促司机做好现场监督,营造乘客良好乘车秩序。
四、整治措施
(一)通过公交运营安全文明大检查,全面掌握公交安全和服务设施是否完善;公交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公交车辆车况是否技术达标;公交驾驶人驾驶行为是否规范文明,乘客上下公交车是否有序排队。
(二)通过开展现场实地调查,全面排查可能引发公交安全事故的隐患,建立隐患风险台账,并及时整改。
(三)通过加大执法处罚力度,重点查处和打击公交车辆违法违规行为。
(四)通过抓好源头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公交车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安全风险突出的企业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到位。
(五)通过完善公交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公交出行吸引力,推动落实公交优先出行。
请广大人民群众、公交企业、公交驾驶人积极响应并配合政府及行业要求,主动参与到这次专项整治中来,共同促成我市城市文明形象的进一步提升。
特此通告。
投诉电话:0734-8233685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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