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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08 09:09      来源:主动公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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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湘建建〔2017〕114号 )、《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建明电[2022]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等重点工作,以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为抓手,深入排查住建行业领域潜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情况。一是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主要检查预拌商品混凝土、钢筋等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质量管理等情况;标养室、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设置等情况;楼板厚度、墙柱节点强度等情况。二是检查安全管控情况。主要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支模架、脚手架、高切(边)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三是检查施工现场建筑工工地混凝土运输车辆等工程用车安全管理情况。

(二)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有防火性能要求的防火材料、设施设备入场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动火审批制度以及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建设单位将消防工程违法发包、单独发包的消防工程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和施工许可手续、消防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监理单位未对消防工程实施监理、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未对项目消防工程实施监管、施工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等问题。

(三)其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检查各地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在建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三是检查建筑工地现场食堂食品卫生和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监管情况;四是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情况;五是检查在建项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二)严肃纪律,严格要求检查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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