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对《中电投耒阳4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邮编:4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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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电投耒阳4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耒阳市 |
建设单位 | 中电投湖南耒阳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石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市耒阳市龙塘镇境内。本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其中新增一台容量为50MVA的主变,及新建一座45m3的事故油池和一间20㎡危废暂存间。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0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电磁环境: 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通过对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并采用合理布置、距离衰减等措施,同时、 GIS 等设备均置于配电综合楼内,降低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对环境的影响。 2、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等。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施工均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夜间禁止高噪音设备作业;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培训教育,途径居民密集区时减缓车速和禁止鸣笛。运营期通过围墙屏蔽隔声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 废水: 施工产生的污水、冲洗水及其它施工用水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再排入排水系统或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合理安排施工、避免下雨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生活洗涤用水经沉淀池收集后作为施工场地降尘用水,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4、 生态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尽量避免雨季施工作业;对裸露的开挖面及时盖上苫布,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基础施工,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变电站绿化;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对站区空地临时占地及时绿化或硬化,避免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5、固废: 建筑垃圾合理化利用;生活垃圾按照环卫部门要求统一清运至指定的收集地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向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申报并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收集、处置。 6、扬尘: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做好围挡施工工作,避开干旱大风天气作业,采用商品混凝土,对施工道路经常洒水,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7、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张贴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 (3)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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