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节日慰问费等工会会员福利将采取电子消费券的方式,于2023年3月31日前一次性集中发放。日前,衡阳市总工会下发通知,动员全市广大职工、工会会员积极参与促消费助发展行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要求,各单位工会将全年节日慰问费等工会会员福利采取电子消费券的方式,于2023年3月31日前一次性集中发放,原则上应在10月31日前消费完毕。各地可参照各级政府消费券发放方式,联合金融机构、平台企业发放,鼓励通过“湘工惠”App发放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应当支持省内各商场、超市、酒店、餐饮、文旅等实体商家消费。电子消费券不能转赠和提现。消费券的发放平台应公开公平依法选择,并符合工会财务管理相关规范。
此外,各单位在发放全年工会福利电子消费券时,应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会福利费通过市县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消费帮扶平台、企业购买我市(含对口帮扶的永顺县、鄯善县)的消费帮扶产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据了解,衡阳市总工会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以“为职工办实事”作为落脚点,将适时打造工会普惠平台,发行“工惠卡”,对接更多的线上线下社会资源为职工会员提供普惠服务,实现商家让利多销、职工得到实惠、工会服务认可的三方合作共赢,着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的同时,鼓励引导职工会员以消费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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