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公安
公 告
经衡阳县公安局侦查查明:湖南观兰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观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开发“船山湖山水田园农旅休闲项目”实施合同诈骗行为,诈骗金额高达数万余元,为进一步查明犯罪事实,特公告如下:
凡与湖南观兰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观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公告之日起40日内(含节假日)携带相关资料到衡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衡阳县西渡镇开福南路)进行报案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案登记的,视为个人放弃,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登记时携带相关资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
2.所有相关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打款凭证、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宣传材料、聊天记录、截图等其他证据材料的打印件、复印件。
注:以上打印件、复印件均需本人提供。
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按程序办案,请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联系方式:肖警官15727444111
金警官13762401775
特此公告
衡阳县公安局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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