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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衡阳市市级肉类储备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0 23:02      来源:运行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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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县(市)商务局、财政局:

为了做好今年我市肉类商品储备工作,保障我市肉类商品市场稳定,根据《衡阳市关于省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实行资质认定的通知》(衡商务办〔2011〕20号)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市级肉类储备企业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证照;

2.管理制度健全,商业信誉良好,有稳定的销售网络,抗风险能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国家相关经营许可资质和环评资质,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储备规模:市级活体储备企业年出栏商品猪8000头以上,常年存栏育肥猪4000头以上;

4.其他条件参照《衡阳市关于省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实行资质认定的通知》(衡商务办〔2011〕20号)规定。

二、推荐办法

各县(市)商务局会同本级财政局负责做好辖区内储备企业的推荐工作,每个县(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家,2022年申报成功的企业不再申报。市商务、财政将联合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择优认定。

推荐材料:

1.县(市)商务局与财政局的联合推荐报告;

2.申报企业的申报文本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含储备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市级储备企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环保/环评证明、开户许可证、动物检疫证书等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现场视频材料(不少于10分钟,带时间地点水印,能反映企业规模、存栏规模等实际情况)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县(市)应于4月15日前报推荐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其中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一份,并发电子版。

联系人:谷  粟,8223533,hengyangshangwu@163.com

      龙海容,8867695,734810811@qq.com


附件:1.衡阳市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申请表

   2.2023年市级肉类储备任务承诺书



 衡阳市商务局                  衡阳市财政局

                                2023年4月7日



附件1

衡阳市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申请表

饲养场全称


一、基本情况

饲养场地址


饲养场性质


隶属单位


营业执照号码


动物防疫合格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总投资额(万元)


传真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职工总数


管理人员数量


肉料比


资产负债率(%)


2022年饲养规模(头)


2020 -2022年平均存栏量(头)


2022年出栏量(头)


猪场总占地面积(㎡)


猪舍建筑面积(㎡)


猪舍总栋数


种猪舍数量


妊娠舍数量


产仔舍数量


保育舍数量


育肥舍数量


目前育肥猪存栏量(头)


目前仔猪存栏量(头)


公母猪比例


公猪存栏量(头)


母猪存栏量(头)


后备母猪存栏量(头)


饲养品种


饲养场是否具有自繁自育能力


二、防疫消毒情况

是否有健全的防疫消毒制度


是否具有紫外线杀菌室


饲养区门前是否具有消毒池


猪舍前是否具有消毒池


是否建立病猪防疫隔离区


防疫灭病工作是否有记录


是否具有兽医防疫室,有无配备工作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药品


兽医技术人员数量


近两年场内有何疫病发生


三、财务情况

是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财务人员数量、是否取得会计证书


四、其他情况

是否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


有何重大违纪或事故发生,如发生,是何种违纪行为或事故



申请单位(公章):              商务部门审核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3年市级肉类储备任务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自愿申请承担2023年度衡阳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任务,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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