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商务局、财政局:
为了做好今年我市肉类商品储备工作,保障我市肉类商品市场稳定,根据《衡阳市关于省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实行资质认定的通知》(衡商务办〔2011〕20号)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市级肉类储备企业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证照;
2.管理制度健全,商业信誉良好,有稳定的销售网络,抗风险能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国家相关经营许可资质和环评资质,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储备规模:市级活体储备企业年出栏商品猪8000头以上,常年存栏育肥猪4000头以上;
4.其他条件参照《衡阳市关于省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实行资质认定的通知》(衡商务办〔2011〕20号)规定。
二、推荐办法
各县(市)商务局会同本级财政局负责做好辖区内储备企业的推荐工作,每个县(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家,2022年申报成功的企业不再申报。市商务、财政将联合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择优认定。
推荐材料:
1.县(市)商务局与财政局的联合推荐报告;
2.申报企业的申报文本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含储备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市级储备企业资格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环保/环评证明、开户许可证、动物检疫证书等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现场视频材料(不少于10分钟,带时间地点水印,能反映企业规模、存栏规模等实际情况);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县(市)应于4月15日前报推荐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其中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一份,并发电子版。
联系人:谷 粟,8223533,hengyangshangwu@163.com
龙海容,8867695,734810811@qq.com
附件:1.衡阳市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申请表
2.2023年市级肉类储备任务承诺书
衡阳市商务局 衡阳市财政局
2023年4月7日
附件1
衡阳市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场资格申请表
饲养场全称 | |||||||
一、基本情况 | |||||||
饲养场地址 | |||||||
饲养场性质 | 隶属单位 | ||||||
营业执照号码 | 动物防疫合格证号码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总投资额(万元) | 传真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职工总数 | 管理人员数量 | 肉料比 | |||||
资产负债率(%) | 2022年饲养规模(头) | ||||||
2020 -2022年平均存栏量(头) | 2022年出栏量(头) | ||||||
猪场总占地面积(㎡) | 猪舍建筑面积(㎡) | ||||||
猪舍总栋数 | 种猪舍数量 | 妊娠舍数量 | |||||
产仔舍数量 | 保育舍数量 | 育肥舍数量 | |||||
目前育肥猪存栏量(头) | 目前仔猪存栏量(头) | ||||||
公母猪比例 | 公猪存栏量(头) | ||||||
母猪存栏量(头) | 后备母猪存栏量(头) | ||||||
饲养品种 | |||||||
饲养场是否具有自繁自育能力 | |||||||
二、防疫消毒情况 | |||||||
是否有健全的防疫消毒制度 | 是否具有紫外线杀菌室 | ||||||
饲养区门前是否具有消毒池 | 猪舍前是否具有消毒池 | ||||||
是否建立病猪防疫隔离区 | 防疫灭病工作是否有记录 | ||||||
是否具有兽医防疫室,有无配备工作所需要的仪器、设备、药品 | |||||||
兽医技术人员数量 | |||||||
近两年场内有何疫病发生 | |||||||
三、财务情况 | |||||||
是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 |||||||
财务人员数量、是否取得会计证书 | |||||||
四、其他情况 | |||||||
是否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 | |||||||
有何重大违纪或事故发生,如发生,是何种违纪行为或事故 |
申请单位(公章): 商务部门审核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3年市级肉类储备任务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自愿申请承担2023年度衡阳市市级生猪活体储备任务,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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