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记者自市气象局了解到,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本轮强降水过程基本结束,自5月6日20时起,市气象局解除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
统计显示,5月5日20时~5月6日20时,我市出现大到暴雨,除衡南县以外其余各县区均出现暴雨,,其中衡山县出现大暴雨。降雨量25~49.9毫米(大雨)有114站,降雨量50~99.9毫米(暴雨)有46站,降雨量100~249.9毫米(大暴雨)有4站,最大降雨量143.8毫米(衡山县红旗电站),最大小时雨强63.5毫米(衡山县东湖站)。市气象部门将加强值班,继续做好天气监测和预报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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