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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暑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07-14 11:46      来源:校外服务监管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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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时值暑假,为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现就暑假校外培训温馨提示如下:

一、坚决拒绝违规培训。暑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都是违规培训,请家长和学生们坚决拒绝参加。自觉抵制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文化传播、托管服务"等名义开展的无证无照的违规培训辅导,以及"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夏令营等各种隐形变异的违规学科类培训。

二、理性选择培训项目。暑假期间,家长和学生如确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请理性选择培训机构。一看"证照是否齐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具体的机构信息可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二看"师资是否合格",即从事培训的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并张贴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三看"收费是否公示上墙",即收费项目、标准等应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三、警惕缴费优惠陷阱。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费用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请家长务必抵制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超标超期缴纳费用;购买课程时须将学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纳至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索要正规票据,以防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

四、签订规范培训合同。请家长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不要相信口头约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将时间、地点、培训机构名称、违规行为等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734-8811609(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

0734-1231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34-8228767(市文旅广体局)

0734-8869287(市科学技术局)

举报邮箱:hysmjk@126.com

二维码:






衡阳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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