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区、园区:
根据《衡阳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23年考核、奖惩办法》(衡创〔2023〕3号)文件精神,市创建办对五城区、园区第二季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如下。
附:
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23年上半年考核结果通报
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2023年第二季度考核结果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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