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斌等10人推荐参评湖南省“优秀河长湖长”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工作要求,促进河长主动作为、担当尽责,弘扬先进,扩大影响,根据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湖南省“优秀河长湖长”“幸福河湖”“最美河湖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积极向市河长办推荐优秀河长,经市河长办考查,等10位河长符合推荐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
张 斌 男 珠晖区委副书记、广东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石头港河河长
刘平刚 男 高新区金龙坪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长、高新区幸福河、湘江河长
李 雁 女 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乡级河长
邓 康 男 衡东县石滩乡人民政府党委书记、乡级河长
李 龙 男 衡南县洪山镇洪市村村民委员会洪山镇新境河村级河长
刘志刚 男 衡阳县西渡镇人民政府镇长、乡级河长
戈 锋 男 石鼓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湘江石鼓段河长
周卫勇 男 祁东黄土铺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黄土铺镇双江口河河长及全镇总河长
曾晓秋 男 耒阳市灶市街道党工委书记、耒水乡级河长
陈志刚 男 常宁市白沙镇党委书记、舂陵水白沙段河长
公示期间,有发现以上人选有违法违纪行为,不积极履责巡河,推动问题整改,负责河流存在问题被上级通报等情况,可以向市河长办反映。
联系人:林丽 13301168968
衡阳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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