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防建复〔2022〕4号
湖南贾斯汀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湾田科技园二期(8#-23#楼及地下室、园区物业管理用房、环卫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430400202100149号)项目资料已收悉。根据《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衡防规〔2021〕11号人防规划设计意见书有关要求,同意该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高新区22号街区03、04号地块,总建筑面积为64052.81平方米(其中地面建筑面积49358.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694.38平方米)。
二、人防战术技术参数
该项目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467.92平方米。
战时功能及防护等级:(1)战时功能:二等人员掩蔽所;(2)防护类别:甲类;(3)抗力级别:核6级、常6级;(4)防化等级:丙级。
三、有关要求
1.此批复为三图会审的人防行政许可法定依据之一;防空地下室施工图需上传至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经政府购买审查服务的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防空地下室建设自批准之日起二年内须开工建设;若二年内未开工建设,此批复不再有效。
3.防空地下室建设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同步审查、同步建设、同步监理、同步验收。
4.防空地下室的防护、防化设备,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并在施工中一次性安装到位。
5.防空地下室建设过程中,全程接受人防质量监督。
6.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要明确管理维护单位,签订维管合同,依法依规管理维护防空地下室并提供设备检测报告。
7.防空地下室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RFJ01-2002)执行,"三合一"安装到位。
8.防空地下室批而不建、未同步修建、少于规定修建面积、验收不合格等,除按规定责令限期补建或者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外,另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衡防建许准字〔2022〕4号
湖南贾斯汀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递交的湾田科技园二期(8#-23#楼及地下室、园区物业管理用房、环卫设施)项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本机关已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的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
文书送达回证
衡防建复送〔2022〕4号
送达机关(印章):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章)
送达文书名称:《关于湾田科技园二期(8#-23#楼及地下室、园区物业管理用房、环卫设施)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批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 送 达 单 位:湖南贾斯汀置业有限公司
受 送 达 人:陈鹰13607340529
送 达 人 地 址: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
电 话:0734-8969050
本人于2022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上述行政许可文书各壹份。
受送达人/代收人(签名):
送 达 人(见证人)签名:
备注:本回证一式两份,行政许可受理机关和请示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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