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防易复〔2022〕36号
衡阳启顺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衡阳启顺能源有限公司二塘加油站项目(工规证号:建字第430400202200088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相关报建资料已收悉。根据省政府第297号令第十八条、《湖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湘防办发〔2020〕11号)文件规定,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易地建设有关规定,同意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行政许可。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85㎡(其中站房面积288㎡,罩棚面积297㎡,)。根据湘防办发〔2020〕11号、湘发改价费〔2017〕1187号文件规定,站房应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2902.4元(288㎡×5%×896元/㎡=12902.4元)。
三、你公司将此批复上传《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网审查,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后续手续。
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衡防易许准字〔2022〕36号
衡阳启顺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递交的衡阳启顺能源有限公司二塘加油站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已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的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
文书送达回证
衡防易复送〔2022〕36号
送达机关(印章):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章)
送达文书名称:《关于衡阳启顺能源有限公司二塘加油站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批复》、《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送达单位:衡阳启顺能源有限公司
受送达人: 王磊 17373473333
送达人地址: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
电 话:0734-8969050
本人于2022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上述行政许可文书各壹份。
受送达人/代收人(签名):
送 达 人(见证人)签名:
备注:本回证一式两份,行政许可受理机关和请示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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