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防易复〔2022〕40号
湖南志良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湖南志良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年处置4.8万吨废矿物油利用搬迁工程项目(10KV配电房、消防泵房、除盐水站、空压氮气站)(工规证号:建字第430400202200087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相关报建资料已收悉。根据《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97号令)第十八条第一款、《湖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湘防办发〔2020〕11号)文件规定,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易地建设有关规定,同意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行政许可。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33.8㎡(其中地上面积 533.8㎡,地下面积0㎡)。依据《湖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第二条之规定,该项目为"工业建设项目中的生产性建筑",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免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三、你公司将此批复上传《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网审查,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后续手续。
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衡防易许准字〔2022〕40号
湖南志良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递交的湖南志良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年处置4.8万吨废矿物油利用搬迁工程项目(10KV配电房、消防泵房、除盐水站、空压氮气站)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已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规定》、《湖南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的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
文书送达回证
衡防易复送〔2022〕40号
送达机关(印章):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章)
送达文书名称:《湖南志良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年处置4.8万吨废矿物油利用搬迁工程项目(10KV配电房、消防泵房、除盐水站、空压氮气站)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批复》、 《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受送达单位:湖南志良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受送达人:向关义17752773848
送达人地址: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
电 话:0734-8969050
本人于2022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上述行政许可文书各壹份。
受送达人/代收人(签名):
送 达 人(见证人)签名:
备注:本回证一式两份,行政许可受理机关和请示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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