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至5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反馈衡阳市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现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披露问题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严格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关注新业态污染防治和新能源汽车污染问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整改目标
完成首轮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基本信息及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摸清全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强化尾矿库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推动尾矿库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进新能源汽车蓄电池回收利用,有效防范新能源汽车污染问题。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加强化学物质环境管控检查。完成199家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化学物质基本信息及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
(2)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全市34座尾矿库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污染治理成效复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进行交办。
(3)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印发了《衡阳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集中治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大风险隐患,保障生态环境安全。2023年结合重大事故隐患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出动110人次,督导检查企业330余家次。严格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的《全省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开展全市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摸查出全市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56家,并开展了隐患排查,排查出问题隐患283项,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4)推进新能源汽车蓄电池回收利用。推进耒阳市、衡东县打造为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综合利用基地。围绕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等产业布局培育和建设企业创新研发平台;加大对金凯循环、瑞科美、荣桓科技等废旧锂离子电池综合回收利用企业在政策、项目申报、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734-2892720。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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