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和气象部门预测研判,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决定自12月28日0时起发布衡阳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响应。
预警期间,我市将实行多种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等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同时,我市还将从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三方面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超低排放机组优先发电;水泥行业实施常态化错峰生产;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排污环节(设备);对使用生物质锅炉的企业,原则上暂停使用。
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等保洁频次。
城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采取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限制通行的措施;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2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禁止烟花爆竹;禁止农作物秸秆及杂物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力度和频次。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建议社会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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