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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优育强“挑大梁”!衡阳出台卫生健康优秀骨干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29 09:13      来源:雁城人才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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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委人才办、市卫健委联合印发《衡阳市卫生健康优秀骨干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对卫生健康优秀骨干人才的选拔范围和条件、政策激励、管理考核等作了安排,进一步强化人才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着力把优秀的人才选出来,培养好、使用好、发展好,为加强衡阳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选拔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技、预防、药学、中医、康复、护理、科研、教学等工作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选拔名额

卫生健康优秀骨干人才包括医学学科领军人才、医学学科带头人、医学学科青年骨干人才三个层级。

卫生健康优秀骨干人才每两至三年选拔一次,支持周期一般为3年。每次选拔不超过10名医学学科领军人才、40名学科带头人、60名学科青年骨干人才,中医类占比不低于25%。

选拔条件

医学学科领军人才具有正高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学术造诣深厚,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受到同行广泛认可。带领团队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团队在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医学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对本专业及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原创性贡献;在解决本专业问题中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团队在市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医学学科青年骨干人才具有副高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硕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在一线工作5年以上,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发展潜力较大,具有较强的疾病防治和科技创新能力,业务量位居所在单位前列,受到同行及群众认可,是单位的骨干力量。

选拔程序

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初审,专家审查,研究确认。

激励保障

(一)支持卫生健康优秀骨干人才申报人才计划、科技奖励、政府表彰奖励和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课题、项目,优先推荐到国家、省级、市级学术组织任职兼职。

(二)同等条件下卫生健康优秀骨干人才可优先参评专业技术职称。

(三)支持用人单位对卫生健康优秀骨干人才所需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并单列。

(四)在科研条件方面,给予卫生健康优秀骨干人才为核心的学术科研团队重点倾斜。临床一线领军人才可以挂牌成立名医工作室。

(五)按照医学学科领军人才5万元/人、医学学科带头人3万元/人、医学学科青年骨干人才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六)各单位优先考虑、重点支持卫生健康优秀骨干人才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七)建立卫生健康优秀骨干人才数据库和交流平台,形成互助互促、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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