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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2023年度打击消费侵权和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3-15 14:36      来源:衡阳日报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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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市消费者委员会结合信访、行政执法等工作,推进大消保,处理各类投诉举报47542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202.13万元。同时,围绕消费维权年“提振消费信心”主题,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全市营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市消费者委员会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打击消费侵权和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3年度衡阳市市场监管系统打击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案例1:我市谢某某商店用蘸牛血的母猪肉冒充牛肉销售案

2023年4月12日,雁峰区市场监管局对我市谢某某商店用蘸牛血的母猪肉冒充牛肉销售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216元、罚款1.5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我市鑫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3年5月24日,石鼓区市场监管局对我市鑫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我市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6月5日,雁峰区市场监管局对我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在淘宝店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5.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祁东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3年8月,祁东县市场监管局对祁东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时,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原始数据和报告,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衡阳县某超市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限量超标以及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3年10月17日,衡阳县市场监管局对衡阳县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螺丝椒、淮山(蔬菜制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83.6元、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我市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3年3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销售短视频培训课程中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度衡阳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欧某投诉某房地产公司,由于所购房屋与置业顾问所描述的情况有很大出入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万元。

案例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肖某投诉某家具城,由于消费者肖某所定制的沙发出现尺寸和颜色问题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

案例3:南岳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刘某等202人集体投诉某网络培训公司,由于消费者所购培训课程未达到宣传中描述的效果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4万元。

案例4:衡南县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温某投诉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消费者温某所购复合肥料出现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

案例5:衡山县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宾某投诉某装饰装修公司,由于所装修的房屋吊顶出现坍塌问题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案例6:南岳区消费者委员会调处消费者杨某投诉南岳某装饰公司,由于装修设计效果双方未达成一致发生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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