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衡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2021年,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衡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根据《衡阳市机构改革方案》文件精神,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现调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并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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