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4]49号)精神,严厉打击、坚决遏制涉嫌非法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破解基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耕地破坏程度“鉴定难”问题,充分发挥专家在耕地破坏程度认定工作中的参谋作用,规范我市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经研究,我市拟征集一批耕地破坏程度鉴定认定市级专家库的专家,现就推荐专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专业范围
土地、测绘、农业、农田水利工程、耕地质量等相关专业。
二、专家库人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2.从事土地、测绘、农业、农田水利工程、耕地质量等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鉴定专家应具有土地、测绘、农业等相关行业高级技术职称;
3.身体健康,可进行野外勘察活动,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3 周岁;
4.熟悉耕地破坏鉴定和耕地质量保护有关政策规定,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咨询、检查等工作职责,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5.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6.非在职公务员。
三、专家推荐程序
1.专家个人填写《衡阳市耕地破坏程度鉴定认定市级专家推荐表》(附件1);
2.专家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推荐并汇总本单位所推荐专家,填写《衡阳市耕地破坏程度鉴定认定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汇总表》(附件2),汇总本单位专家资料,加盖公章后,统一寄送至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办公楼217室,同时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229736074@qq.com (专家自行申报无效)。
四 、其它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
2.资料邮寄地址: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办公楼217室,联系人:夏灵芝,电话:15574865960。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8日
附件:关于征集衡阳市耕地破坏程度鉴定认定市级专家库人选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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