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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科学技术局 衡阳市财政局 关于发布2025年度衡阳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2 16:51      来源:规划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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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财政局,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湖南省实施科技创新赋能攻坚战略部署,聚焦科技自立自强,努力在湖南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奋斗中贡献衡阳力量,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现就2025年度衡阳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5年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主要包括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基础(应用)研究、产学研合作与创新联合体、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其中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另行通知)等五类。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衡阳地区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以指南发布之日起算),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及其附属医院、科研院所、市属医院、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等。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为高新技术企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的,须在系统内完成自评)。鼓励"三尖人才"等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申报项目,鼓励创新团队协同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提交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的市级科技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严重失信名单"记录。

3.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制度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附件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并上传附表。鼓励研发投入强度高(如5%以上)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

4.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省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未提交符合要求的验收资料的市级科技项目。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各类市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为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创新联合体、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项目不纳入计算范围)。在项目实施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和归口推荐,推荐单位分为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部门、科研院所、省属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六类。

——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推荐属地内园区(基地)、企业等单位申报的项目。

——市直园区管委会主要推荐其归口管理单位和注册在本园区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市直部门、科研院所主要推荐其归口管理单位和本单位申报的项目。

——省属院校及其附属医院主要推荐本单位申报的项目。

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四)其他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2025年度衡阳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原则上企业申报均以产学研合作的形式联合申报。

1.企业牵头申报的,须承诺项目研发总投入中自筹经费与财政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3:1。申报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的单位上年度项目研发经费投入分别达到40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拥有发明专利分别2件及以上、1件及以上。

2.项目实施周期。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2年左右,执行期限从立项下达之日起计算。

3.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4.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5.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和实验动物等相关事项的,项目申报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按要求提供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三、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项目支持方式包括前资助与后补助,经费支持额度分别如下:

(一)科技重大专项

前资助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每项支持30万元。

(二)重点研发

前资助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2年,每项支持10万元。

(三)基础(应用)研究

前资助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2年,每项支持3万元。

(四)产学研合作与创新联合体

1.产学研合作 

前资助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2年。一般项目每项支持1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支持30万元。

2.创新联合体 

前资助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2年,每项支持20万元。

(五)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1.示范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前资助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2年,每项支持20万元。

2.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另行通知)

后补助项目,每项支持2万元。

四、申报推荐方式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衡阳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hengyang.gov.cn/kjj/),进入衡阳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平台首页衡阳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指引),上传以下相关资料附件,无需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1.项目实施单位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024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需提供经税务部门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3.2024年度研发支出相关报表或凭证(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里相关凭证);

4.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

5.企业创新相关证明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专利知识产权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创新平台证书、研发机构证书、产学研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交易金额凭证等;

6.申报单位与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7.申报创新联合体的单位还需上传创新联合体组建申请表和组建协议扫描件(印章齐全)等。

8.申报示范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单位还需上传示范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转让合同、合作协议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经济效益证明,年度研发经费(R&D)数据,知识产权证明,上年末总资产、总负债、销售收入、利税等财务数据,单位资质及获奖证明材料。

(二)推荐方式。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通过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清单,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战略规划科(413室)。

县市区项目由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汇总,联合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推荐申报。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部门、科研院所、高校及其附属医院由相关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后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推荐申报。

五、申报受理及推荐时间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8月31日。

2.组织推荐。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一式两份)于2025年9月12日前寄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战略规划科(413室)(邮寄地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33号)。

六、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         8869079

市科技局区域创新科         8869157

市科技局技术创新科         8855758

市科技局基础成果科         8338051

市财政局科教科              8867680

系统技术支持                400-161-6289


附:1.2025年度衡阳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关于推荐2025年度衡阳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函

          3.衡阳市创新联合体组建申请表

          4.衡阳市示范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衡阳市科学技术局             衡阳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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