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云资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封志蓉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现已审理结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衡市劳人仲委(2025)529号仲裁裁决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