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推荐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的通知》,经衡阳市司法局部门审核、党组集体研究,推荐江 辉、董振中、胡取涛、谢力平、刘超群、资 巍、刘 丽(女)、易 颜(女)等8名人民监督员上报省司法厅进行表扬。
公示期为2026年6月5日至6月11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衡阳市司法局基层法治建设科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衡阳市司法局基层法治建设科
地址:衡阳市长丰大道43号衡阳市司法局405办公室
邮政编码:421001。受理人及电话:崔志桥(0734-8193421)
电子邮箱:hyjcsf@163.com
衡阳市司法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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