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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酃湖公园塑木地板维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5 08:00      来源: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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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衡阳市酃湖公园设施功能、消除安全隐患,现对园区内塑木地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衡阳市酃湖公园塑木地板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衡阳市酃湖公园内醽醁泉香以及4个清水观景平台的木栈道。

3.项目内容:项目总面积约500㎡。原有老旧、破损、松动塑木地板拆除清运,全新塑木地板、扣件、收边条等材料采购、运输、安装、固定、收口处理;栈道缝隙清理、局部结构检修、现场保洁及垃圾外运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工程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及现场踏勘情况)。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项目预算:人民币185,000.00元

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及验收交付。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质保期不少于壹年。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充足的施工人员、专业设备及售后保障能力,能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施工。

3.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及不良履约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失信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比选事项

1.比选报名须知:本次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7日,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可在2026年6月17日17:00前向衡阳市酃湖公园办公室递交报名资料,或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2.比选文件发放:获取比选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酃湖公园办公室或通过邮箱递交报名资料,初步资料审核通过后,可领取比选文件。

3.比选公告答疑:比选申请人对比选公告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与比选人沟通

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17:00,逾期递交的参选文件将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衡阳市酃湖公园办公室

3.递交要求: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应装袋后进行密封,封口应粘贴封口条,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如比选响应文件没有按上述要求密封,比选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比选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

五、比选评审

1.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参选单位的报价、施工方案、工期、质量承诺、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2.评审结果将在衡阳市城市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选单位。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衡阳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地    址:衡阳市酃湖公园办公室

3.联 系 人:王小衡

4.联系电话:13973403940

5.邮    箱:5342170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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