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项目首次公开比选有效参选单位数量不足,现组织第二次公开比选,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衡阳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项目转投全过程代理服务。为规范采购流程,确保程序合法、公开透明、高效有序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二次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业主):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全称:衡阳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项目转投招标代理
(三)代理服务范围:承担本项目全过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全部工作:编制、审核、发布采购公告、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报名、线上/线下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发放、答疑勘误;统筹现场踏勘、标前沟通、开标、评标全流程会务;协助抽取组建评标委员会,整理出具完整评标报告;配合确认中标候选人、发布中标公示、核发中标通知书;全程整理全套采购档案并完成监管平台备案;牵头答复、处置投标质疑、投诉、信访争议;提供医保采购政策、法律合规全程咨询保障,全程对采购程序合法性负责。
(四)服务期限:自代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承保采购全部流程办结、全套资料完整归档备案、所有质疑投诉处置完毕为止。
(五)服务要求:代理机构不得转包、拆分委托业务,全程安排固定专职项目负责人驻场对接,严格落实湖南省、衡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化、档案管理、信用监管各项规定。
二、参选机构基本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设立、独立法人,已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备案,具备完整政府采购代理执业能力的专业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参选机构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相关业务;
(二)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录登记备案(提供官网登记截图加盖公章);
(三)拥有固定独立营业办公场地、标准化开标评标场所、完整内部质量管控制度;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从业人员,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可出具承诺函;
(五)信用合规要求:近3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处罚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三大平台信用查询截图及无失信书面承诺;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联关系的多家代理机构,仅允许一家参与本次比选。
四、比选实施程序
(一)公告发布: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本次二次比选公告;
(二)报名及资料递交:符合资格的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限内,现场递交参选资料;
(三)资格初审:采购单位对照资格标准逐一核验资料,不合格直接淘汰;
(四)比选文件领取:符合基本条件的参选机构在报名时限内现场申领比选文件,按要求完整准备响应资料;
(五)综合评审打分:由衡阳市医疗保障局组建招标领导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从报价评分、承接主体资质、承接主体信誉、同类业绩、服务方案、质量保障六大维度量化打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六)结果公示与合同签订:综合评审第一名作为中选候选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中选代理机构,限期签订代理服务合同;公示期间出现投诉查实不符合资格的,依次顺延递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递交要求
(一)报名递交时间: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二)递交地点:衡阳市医疗保障局201办公室。
(三)资料装订要求:所有资料逐页加盖单位鲜章,纸质文件一份,统一A4装订。
(四)须提交全套资料清单:(1)参选申请书(自行拟定格式,承诺自愿履约、合规执业);(2)营业执照副本清晰复印件;(3)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登记截图打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专职从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6)近3年代理业绩佐证:合同关键页、中标/成交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医疗、医保、医药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招标代理业绩优先附明细);(7)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书面承诺书+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8)完整代理服务实施方案、项目负责人及团队配置方案;(9)办公场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场地实拍照片)、内部管理制度文件;(10)企业荣誉、培训证书、其他优势佐证材料。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不超过测算价格。
七、其他重要说明
(一)本次二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参选机构自行承担资料编制、差旅、打印等全部参选成本,无论是否中选,采购单位不予补偿;
(二)参选机构提交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伪造业绩、隐瞒失信记录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中选资格,列入本局采购黑名单,3年内禁止参与本局所有采购代理遴选;
(三)中选代理机构须严格服从衡阳市医保局业务管理与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医保采购保密要求,严禁泄露采购需求、评审资料、参保保障方案等内部涉密信息;
(四)第一次已经报名且已放弃该项目的公司原则上不再接受第二次报名;对报名参加该项目(第二次)竞标的公司不得无故放弃,如无故放弃的后期不得再报名参与我局相关项目竞标。
(五)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属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唐彪
联系电话:0734-2668300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西二环11号。
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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