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教育局把校车安全领域整治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另一重要战场,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铆足干劲、慎终如始,深化校车及交通顽瘴痼疾“六清”行动,着力推进校车领域乱象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
县教育局推行“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公司管理、市场运作”校车运营模式,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乡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校车公司、学校(幼儿园)、驾驶员、照管员、乘车学生(幼儿)监护人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清单。从校车准入、维护保养、线路勘测、规范运营、考核及奖补等方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车管理有章可循。特别是通过推行“两张贴”、“八定”措施,即每台校车车内必须张贴“十不准”及举报电话,定人员、定座位、定车辆、定趟次、定司机、定路线、定时间、定随车照管人员,统一规范校车运行流程,确保了校车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没有盲区。
县教育局会同交警、应急、交通等职能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整治行动,动态检查校车,并邀请县融媒体中心全程录像,跟踪报道,实时曝光。联合整治行动后,及时召开现场通报会,下发督办函或整改通知书。实事求是、原汁原味反馈督查情况,把督查发现的问题交由乡镇政府、教育管理服务中心、交警中队、校(园)长办理落实。交办问题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纳入校车年度考核计分,并实行“三挂钩”,即与评先评优挂钩、与民办幼儿园年检年审挂钩、与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挂钩,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由交警、交通等部门现场处罚,确保校车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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