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城管局等部门对洣水镇金峨村15组地段一处违法钢结构棚房进行依法拆除。
据了解,该处违法钢结构棚房于2018年8月在洣水镇金峨村15组地段搭建并于同月建成使用,现用作大理石加工厂棚。由于违建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报建手续下搭建违法钢结构棚房,执法人员在多次劝阻无果情况下,组织此次行动,依法对该处违法钢结构棚房进行依法拆除。
下阶段,我县将进一步健全巡查监控机制,严厉打击新建抢建违法建筑。对于巡查发现的在建违法建筑,采取多样化的查处手段,细化执法流程,有力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坚决拆除,全力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