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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 衡山县召开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会议
发布时间:2021-09-29 09:19      来源:衡山新闻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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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衡山县召开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会议,要求切实加强衡山县转供电价格管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不断优化衡山县营商环境,加快转供电电价政策落地。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菜市场等经营者,简称“转供电主体”)转供的行为。

会议宣读了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对转供电价格政策变化等方面进行解读。与会人员讨论交流了转供电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会商。会议还对相关问题和后续转供电收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进行了详细解答。

会议明确,居民终端用户购电价格,严格执行居民合表目录电价0.604元/千瓦时;工商业终端用户购电价格,对安装分时计量电表的终端用户,其购电价格严格执行目录峰谷分时电价,对安装非分时计量电表的终端用户,其购电价格=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月度总电费+总购电量,存在多层转供电情况的,终端用户执行的购电价格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转供电主体用电容量达到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以及一般工商业和其它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工作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联系起来。要严格执行法律政策,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把规范转供电环节的价格政策落到实处,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利益、落实供电价格,要完善相应的硬件设施,排查安全隐患,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要不断改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向广大终端用户提供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将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廖晶、文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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