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县法院、高新区、自然资源局、开云镇配合,依法对开云镇金溪社区二组两处违法建设钢架棚实施强制拆除。
据执法人员介绍,开云镇金溪社区二组两处违法建设钢架棚共占地1200余平方,这两处违法建筑均为未经批准,擅自在集体土地上搭建钢结构棚并出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四十四条的规定。县自然资源局于今年2月下达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但是当事人并未自觉履行拆除义务。
11月8日上午,县城管执法局、法院、高新区、自然资源局、开云镇联合执法,共出动人员129人,大型机械2台,依法对这两处违建钢架棚实施强制拆除。(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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