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旷志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水平、赵晓阳、戴立华、陈琛、旷立伟出席会议。副县长周智勇,县人民法院院长周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伍多益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和异动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过程及基本情况的报告、衡山县2024年民生实事初步候选项目(草案)》,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情况报告,审议会议日程、补选办法、票决办法草案等大会相关资料,决定列席会议人员。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乡镇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优秀建议和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表彰情况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胡程远、唐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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