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312312345/2017-00698 | 统一登记号 | HYCR—2017—00003 | 文号 | 衡政发〔2017〕5号 |
公布时间 | 2017-04-03 | 来源 | 市政府办 | 信息有效期 | 2022-03-28 |
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衡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衡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8日
衡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增强全民身体素质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加完备的全民健身公共 服务体系,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体育强市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省政府印发的《湖 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结合衡阳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 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健康中国”建设要求,大力倡导人人热爱体育、全民健身强体理念,以体育惠民为 宗旨,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依法治体,完善法律政策保障,深化全民健身事业改革,健全全民健身服 务体系,发挥全民健身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的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衡阳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面建成特色鲜明、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和健身指导体系,使全民健身 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全民健身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彰显,政府 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清晰。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全市体育人口占总人口的38%以上。足球、篮球、排球、户外运动、游泳、跑步、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柔力球、广场舞等项目的锻炼人群不断增加。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的体育活动。
(二)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家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其中20—60岁人 群体质状况明显改善。青少年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十三五期间累计参与国民体质监测人数达到4万人次。
(三)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在市城区继续完善10分钟健身圈,居民小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县市区都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3以上的县市有公共体育中心,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 100%,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公办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50%以上,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场地设施。
(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经常性、普遍性、趣味性、形式多样、简便易行、群众喜爱的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形成品牌健身活动、大众健身普及活动、赛事活动互为补充的多元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市县两级定期举办针对不同人群的综合性运动会。
(五)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日趋完善。形成遍布城乡的社会化健身组织网络。100%的乡镇(街道)设立体育组织,市、县市区两级均建有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及老年人、残疾人、农民、职工、学生等人群体育协会。城区各街道有5个以上健身辅导站点。城乡每1000人有1.5名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全市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总量达到12000名。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
(六)全民健身服务业健康发展。体育健身、场馆服务、健身培训、健身服务等产业群初步形成。体育用品制造业、销售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健身休闲业不断扩大。健身产业服务质态进一步优化,健身产业引导激励机制逐步完善,城乡居民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显著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加强。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等体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全民健身日(月)、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开辟专栏、专版,进行深度和广度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健身讲座、体育摄影、送体育下乡等各种形式宣传活动,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弘扬体育文化,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二)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市、县市区政府按照适度超前、便民利民的原则,制定本辖区内体育设施布点规划方 案,逐一落实建设主体,明确建设时限。十三五期间,建设一批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健身休闲基地、户外营地和运动基地、健身步道、全民健身广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通过各级政府投入,建设一批笼式足球场、篮球场、拼装式游泳池、健身路径等多功能体育设施。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40个户外营地,60个全民健身示范乡镇(街道)每县市区建有1个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中心,3个以上体育健身休闲基地;市城区新建5个多功能全民健身广场,新建100处以上健身路径;在市郊修建50公里左右的健身绿道;乡镇(街道)建有文体广场;行政村(社区)建有适合农村(社区)特点的体育场地设施。建立居民小区配套建设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统一协调机制,体育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居民小区规划、设计、竣工验收工作。 体育场地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针对体育企业、体育场馆、体育服务业和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捐赠要落实国家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城郊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应建设群众体育设施,进一步扩大城市绿地活动空间,落实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
健全体育场地设施管护机制。体育场地设施要按照“谁受赠、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健全健身工程(点)义务管理员制度、安全制度、维修制度,落实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护主体责任,做好日常管护工作。县市区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健全义务管理员培训、捐赠器材报废与更新等工作运行制度,采取采购服务的形式对捐赠建设健身工程(点)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三)做大全民健身品牌活动。五年内承办一届省运会和一届省残运会,每年承办2次以上国家级或省级单项体育赛事,定期组队参加全省机关干部、农民、工人、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等运动会和其它群体赛事活动。五年内举办一届市运会、全民健身大 会、农民运动会、职工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和市直机关运动会,每年定期举办全市篮球、足球、排球三大球联赛、市民游泳大赛,县市区每年举办大型群体竞赛和展示活动五次以上。
鼓励各地依托当地自然、人文资源,地域特色,做大“一县一品”、“江、河、山、道”等全民健身品牌和体育健身赛事活动。 推陈出新,精心组织开展元旦环城赛跑、全民健身日、“游泳周”、端午节龙舟赛、户外徒步大会等系列群体活动。倾力打造“假日体育”、“公园体育”、“广场体育”、“休闲体育”等城乡健身景观。利用湘江、南岳衡山、雨母山、耒阳竹海、衡阳岣嵝峰、常宁天堂山等自然资源,打造具有衡阳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新品牌;在南岳衡山组织全国、国际性的登山活动和山地自行车赛,促进全民健身活动融入城市优美景观,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拓展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的形式,充实文化、旅游等方面内容,使乡土特色的生态体育、休闲体育成为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的名片。
(四)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县市区建有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职工、农民、妇女、残疾人等人群体育组织。市级单项体育协会达45个以上,县市区单项体育协会10个以上。各乡镇(街道)建有文体站或全民健身指导站并配备 3—5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各行政村(社区)普遍有体育健身组织或队伍,并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或文体活动点。
加大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力度,扶持单项体育协会承担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促进管办分离和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坚持城市 体育以社区为重点、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积极探索社区体育和农村体育新的工作机制。发挥单项体育协会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 主力军作用,提升体育社团组织的社会服务水平,推动全民健身站点网络化、规范化建设。 做好体育协会党建工作。
(五)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 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鼓励社会指导员就近就便开展健身指导服务。组织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体育院校学生,深入社区、机关、学校宣讲、普及全民健身科学知识,传授健身技能。创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平台,推广多元化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六)突出重点,促进全民健身均衡发展。以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为目标,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鼓励学生参加户外运动。每年举办一到两项青少年体育赛事,加大引导青少年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力度。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突破农村体育难点,关注农村村民身体健康,从农村实际出发,组织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群众喜爱的全民健身活动;切实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创新、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为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提供全方位服务;重视残疾人、少数民族体育健身,为残疾人、少数民族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七)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县级体质监测机构,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不断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育锻炼标准、群众体育现状调查等各项制度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好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加强体育健身对促进身心健康、预防疾病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应用。推进全民健身与健康养老、医疗卫生相融合,将全民健身纳入健康管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相关 责任,协调推进全市实施本计划。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实施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每年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强化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是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主体,对计划实施负责,要把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则和文明创建评比考核体系,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报告,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创 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统筹发展。研究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保障政策,在规划、财政、土地、金融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撑。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列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级财政收入状况安排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对市、县市区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广场等建设项目和综合性运动会给予专项经费支持,逐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留归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使用的体彩公益金应当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70%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对全民 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并依法享受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标准体系和管理措施,与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文明办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文明创建体系和考评督导内容;各级发改、规划、国土、住建部门要做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相关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关心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支持和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做好体育社团登记和管理工作;各级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与体育、文化结合的文章,做大体育旅游产业;各级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要加强体育经营场所管理与服务;各级卫生部门要组织健身康复、健身医疗咨询和监督;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行业体育协会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各 宣传部门要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健身宣传舆论氛围;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有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四)加强督促检查,巩固实施成果。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效果评估考核机制。市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将把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贯彻实施本计划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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